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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信息化总体解决方案

编辑:admin 来源: 日期:2019/7/26 10:25:29 浏览:6390

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总体解决方案2017-2018年实施计划总体解决方案

前 言

2017年3月,水利部办公厅下发《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办水保〔2017〕39号),明确了2017-2018年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我们紧密围绕该实施计划,依托公司现有技术基础和服务能力,结合业内多位专家建议,制定了以“信息管理系统”为核心,卫星遥感、无人机、移动终端为辅助,业务信息录入、监管对象识别、现场监管信息采集、监管结果信息入库一体化的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总体解决方案。

本方案通过图解和文字说明的形式,对实施计划进行分解,对各级部门业务开展流程进行梳理,对具体业务的开展提出了解决办法。本方案旨在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提供专业、整体解决方案,期为精准、高效完成任务提供借鉴参考。我们愿与行业内企事业单位、高校与科研机构达成合作伙伴关系,共同为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出谋、出策、出力!

1. 2017-2018年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概述

2017年3月,水利部办公厅下发《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明确了2017-2018年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重点。

2017年4月,水利部在重庆召开了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推进会,会议对《实施计划》进行了解读,明确了2017-2018年信息化工作的实现目标、主要任务和进度要求。

1.1. 实施计划目标

全面推进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监测评价等信息系统的应用。部管及1/4以上省级行政区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实现“天地一体化”动态监管,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全面纳入“图斑精细化”管理。要求全面提高水土保持监测评价效力,促进信息共享与服务,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信息化能力和水平。

1.2. 实施计划五大任务

(1)信息化技术应用培训

(2)信息管理系统应用与完善

(3)数据录入与整合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

(5)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

我们认为,五大任务可以归纳为“一条主线、两个层面、三个重点、四种手段”,“一条主线”是以水土保持信息化与水土保持业务融合为主线;“两个层面”是水土保持信息系统深化应用与水土保持监管业务开展;“三个重点”是信息系统深化应用,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管理;“四种手段”是信息管理系统、卫星遥感、无人机与移动终端。其中“三个重点”具体为:

一是推动信息管理系统深化应用

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监测评价等系统的统一升级完善、分级培训、分级数据录入,并提出了录入内容和进度节点要求。

二是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

2017-2018年,部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试点和全面推广。2017-2018年,区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在北京、山东、河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陕西8个省和晋陕蒙接壤地区监管全覆盖,其他省至少在2018年在一个地市实现监管全覆盖。

三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

以图斑为单元,2017-2018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利用无人机和移动终端对在建项目进行核查,拟验收项目进行抽查,同时利用高分卫星影像对2014-2015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3个项目区,各流域机构在相关省份随机抽取不少于1-2个项目区进行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2. 总体解决方案

针对《实施计划》,我们提出了以“信息管理系统”为核心,卫星遥感、无人机、移动终端为辅助,系统与技术培训、业务信息录入、监管对象识别、现场监管信息采集、监管结果信息入库、系统升级与个性化定制一体化的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总体解决方案。

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

各级水土保持管理机构依托建成部署的全国监督管理V3.0系统,在线获取天地一体化监管需要的遥感和项目资料;利用无人机和移动设备,线下开展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将监管成果录入全国监督管理V3.0系统动态管理。

3.1. 各流域实施“天地一体化”监管技术路线

流域机构负责本辖区部批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

(1)前期准备阶段

参加水利部组织的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培训,并组织开展本辖区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培训;组织开展本辖区部批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实施方案编制;收集整理(从全国监督管理V3.0系统中下载)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等资料;组织(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开展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上图。

(2)遥感调查阶段

组织(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开展遥感影像处理和扰动图斑解译工作,分析扰动合规性。在此基础上,利用无人机和移动终端进行现场调查复核。

(3)审核入库阶段

组织(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开展监管成果审核和入库工作,审核成果最终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V3.0。

(4)成果应用阶段

流域机构可以通过监督系统对监管成果数据进行查询和统计分析;通过监督系统向本辖区省、市、县级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在线(或线下)分发部批生产建设项目监管成果,支撑各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3.2. 各省实施“天地一体化”监管技术路线

区域“天地一体化”监管的任务,其中8个省和晋陕蒙接壤区实现两年内全省全覆盖,其余省两年内选取1个地市作为监管示范区。

省级水土保持管理机构统一负责本省各级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扰动图斑解译,县级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开展外业核查,可参照本技术路线。

(1)前期准备阶段

参加水利部和流域机构组织的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培训,并组织本省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培训,组织开展本省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组织本省各级水土保持机构进行全国监督管理V3.0系统信息录入并下载本省各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等资料。

(2)遥感调查阶段

组织(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开展遥感影像处理和扰动图斑解译工作,分析扰动合规性。在此基础上,利用无人机和移动终端进行现场调查复核。

(3)审核入库阶段

组织(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开展监管成果审核和入库工作,审核成果最终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V3.0。

(4)成果应用阶段

省级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可以通过监督系统对监管成果数据进行查询和统计分析;通过监督系统向本辖区市、县级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在线(或线下)分发本省生产建设项目监管成果,指导各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

3.3. 各县市实施“天地一体化”监管技术路线

省级水土保持管理机构组织,各县市集中完成本辖区各级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的,可参照本技术路线。

(1)前期准备阶段

参加本省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培训;组织开展本县市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进行全国监督管理V3.0系统信息录入并下载各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等资料。

(2)遥感调查阶段

组织(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开展遥感影像处理和扰动图斑解译工作,分析扰动合规性。在此基础上,利用无人机和移动终端进行现场调查复核。

(3)审核入库阶段

组织(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开展监管成果审核和入库工作,审核成果最终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V3.0。

(4)成果应用阶段

县市级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可以通过监督系统对监管成果数据进行查询和统计分析;充分利用生产建设项目监管成果,支撑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3.4. “天地一体化”监管高分遥感解译成果

3.5. “天地一体化”监管技术服务对照表

各级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在实施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中,可分阶段采购的技术服务项见对照表。

4.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

4.1. “图斑精细化”管理业务开展说明

治理工作业务流程 治理业务路线基于对各省治理工作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工作流程,结合2017-2018实施计划核查、抽查和实施效果评价三大任务,采用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为中心,以无人机、移动终端和遥感技术为手段的“1+3”模式,实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监管。

(1)初步设计阶段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初步设计,可以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对设计措施图斑进行遥感解译,辅助设计完成措施布局设计,完成实施方案图、表、信息入库。

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可以统一采购遥感解译服务辅助区县设计,对设计成果,即实施方案进行审查。

(2)施工阶段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单位对前期准备和项目实施进度、资金进度分阶段录入全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信息系统。

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需采用无人机和移动终端对在建项目进行核查,省市部门可以委托技术服务单位辅助进行核查项目区选取,核查阶段可以采用无人机和移动终端开展工作。核查后成果录入全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信息系统。

在建项目核查比例要求:2017年省级水行政主管本部门利用无人机和移动终端对在建项目进行核查,2017年核查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数的20%,2018年不低于50%,其中各项目措施图斑面积核查量不低于30%。

(3)验收阶段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自验,自验完成,将验收资料成果数据上报省市审批部门,申请项目验收。

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对区县自验成果进行遥感解译复核,与设计阶段遥感解译图斑对比,形成验收结果并入库。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采用无人机和移动终端对2017-2018年开展的验收项目开展抽查。省市部门可以委托技术服务单位辅助进行抽查项目区选取,抽查阶段可以购置无人机和移动终端开展工作。抽查后成果录入全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督管理系统。

验收项目的抽查比例:2017年安排开展竣工验收的项目,利用无人机和移动终端开展外业抽查的项目数量不低于50%,2018年外业抽查工作全部利用无人机和移动终端。

(4)实施效果评价阶段

利用高分辨率卫星影像对2014-2015年实施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效果进行评价,2017、2018年各省份每年至少选择2-3个项目区,各流域机构在相关省份随机抽取不少于1-2个项目区。

实施效果评价服务,我们提出“四张图”解决方案,即通过实施前遥感图、竣工后遥感图、措施布局图和竣工验收图实现对目标项目区进行实施效果评价,评价结果通过无人机和移动终端现场复核,完成效果评价业务流程的闭环。

4.2. 重点工程遥感解译成果及无人机航拍影像

4.3 “图斑精细化”管理技术服务对照表

各级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在实施国家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工作中,可分阶段采购的技术服务项见对照表。

5 水土保持监测、监督、重点工程全系列移动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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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经理:13838049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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